西北师范大学副修金融学本科、学士学位班继续招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3动态浏览次数:40

 

西北师范大学副修金融学本科、学士学位班招生简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入世”后,随着国内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外金融机构的大批进入,金融业将是未来最热门的行业之一。金融学已成为各高校录取“最高分”少数专业之一。与此同时,金融类专业的毕业生已出现被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定制”,甚至被“抢购”的现象,就业前景良好。

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学校拟从全校完成本科一年级基础课程的学生中招收50名副修金融学本科、学士学位。副修专业由经济学院具体承担教学管理任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学、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以及中央银行学等。
一、学分要求
副修本专业至少应修满7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课堂教学 67学分,实践教学6学分(毕业论文为实践环节)。其中:学科必修课程应修满2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应修满32学分,专业任选课应修满至少15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毕业论文为实践环节)。
具体课程与学分详见本计划的课程设置部分。
二、招收对象
招收本科在我校完成一年级基础课程的学生。
三、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学、投资银行学、银行结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公司金融学、保险学、项目评估学等。
四、授予学位
在修读完成副修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并完成副修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且副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则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后,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开班时间
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开班(第一、二周注册、报到,第三周上课)。
六、上课时间
要求全部学分在两个学年完成,共四个学期,最后一个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开题、研究、撰写以及答辩。
具体开课时间原则上为正常教学周每周周六全天,周日上午,前十六周授课,第十七周复习,第十八周完成考试
七、课程设置
(一)学科必修课程模块(学生须在本模块中完成20学分必修课程)
(二)专业必修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学生须在本模块中完成32学分必修课程
(三)专业任选课程模块(学生须在本模块中至少完成15学分任选课程)
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学分数修满专业任选课程学分,不能用修读其它课程的学分代替。
(四)实践类课程模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学分)
毕业论文开题环节应在倒数第2学期完成,研究、设计、撰写环节在最后一学期进行,答辩于每年5月上旬结束。
报名方式:2013级金融学辅修班现已开始报名,请各专业同学到经济学院办公室教务秘书处集中报名,学院汇总报至教务处。
咨询电话:0931-7971832;0931-797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