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4动态浏览次数:36

为了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自2013年起,面向全国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含保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二、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教学和科研能力培养。课程考试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其中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来校,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三、报名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7月12日-7月14日。
(二)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考生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阅读招生简章。(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
2.考生网上报名。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点击查看电子照片标准)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3.考生现场确认。2013年7月12日至14日(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五、考试及学费
(一)初试
1.准考证。2013年10月17日后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
3.初试科目。GCT(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联考。
(二)复试
复试科目三门:笔试科目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笔试科目两门:1.金融学,学校单独命题,录取前组织考试;2.政治理论,学校单独命题,录取前组织考试。
(三)学费
学费每年6000元,全部学费18000元,分三次缴纳。
六、其他事项
详细招生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
参考书目: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 《金融学》第三版,黄达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