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6动态浏览次数:40

各位考生:
一、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页公布,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所有上线考生主动跟学院联系,并按本通知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由中国研招网发复试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本专业招生规模数之比原则上不超过120%;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有两部分内容:(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30分)。
2.跨学科报考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跨专业加试三项有一项不及格则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根据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1.2014年4月8日上午8:00-12:00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届考生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就读学校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对于往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了解各专业笔试、面试工作安排,并到校医院体检。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
2.2014年4月8日下午14:30—18:00: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2014年4月9日上午8:30-11:30: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到学院参加专业课笔试。
4.2014年4月9日下午14:30-18:30: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到学院参加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5.2014年4月10日上午8:00-12:00:跨专业报考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到学院参加跨专业加试。
六、录取
1.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所)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其他
1.考生参加复试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均由考生自理。
2. 联系地址:甘肃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583、1509535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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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