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现就我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需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完成,各学位点具体开题时间由学位点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开题报告内容与形式
1. 研究生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或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学科前沿领域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 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3. 研究生开题报告以答辩形式公开进行,研究生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研究生需最晚在开题一周前将开题报告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由导师进行审核。
三、开题分组及汇报
开题按学科(专业)或领域进行分组,各组开题专家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确定,每位学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
四、开题评定结果
开题报告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通过)、不合格(未通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记为不合格:(1)论文选题不当,不符合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或预期研究目标过高、过低的;(2)已阅读的参考文献数量不足或已进行的科研准备工作量不充分的;(3)研究计划缺乏严密性或可操作性,安排不周的。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在两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若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则直接判定为不适宜继续培养。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论文选题如有重大改变,研究生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相关通知。
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