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4-12-17动态浏览次数:11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24]111号),制定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各系系主任任组员。

组  长:聂正彦、王德祥

副组长:陈开军

成  员:张  伟、石红莲、陈国强、兰海霞、张卫峰

二、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一)转出名额

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畅通转出渠道,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时,学院同意所有学生转出申请;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时,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为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40%。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二)转入名额及要求

1.转入名额。学院招生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不低于转专业启动时各专业在籍学生人数的30%。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下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不低于转专业启动时各专业在籍学生人数的40%

2.转入专业要求。经济学院经济统计学专业只招收理科学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理兼收。

三、申请转出、转入考核办法

(一)转出考核办法

充分尊重学生兴趣选择,依据学校和本细则规定的转出比例,按照申请转出学生第一学期已修读的学业成绩绩点排名实施。

(二)转入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

1.转入考核办法:依据所转入专业,以系为单位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1)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2)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学习成绩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包括对所转入专业的了解以及转入专业知识面试等;(3)特长和创新能力: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作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证明材料等,面试当天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4)录取原则:按照考核后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录取名单。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只要面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四、转入年级及转入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转入学生编入学院各专业同级学习。转入学生学习年限计入学习总年限,转入前的学习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总绩点。所有转入学生均需在转入后补修经济学院已经开设过的专业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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